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05 00:00:00 来源: 访问量:
各处室、学院、研究中心: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条例(试行)》(同大校〔2019〕1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及学位点评估相关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认定原则
1.有利于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结构的调整。
2.有利于为国家和我省及区域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3.有利于提高和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
4.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二、学科范围
1.已获批的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矿业工程三个学科(包括校内导师遴选及校外兼职硕导认定),研究方向详见《山西大同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学科(专业)一览表》(附件1)。
2.申硕后备学科临床医学、物理、教育(仅限校外兼职硕导认定)。
三、申报条件
1.按照《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条例(试行)》(附件2)执行。
2.已经被确定为其他硕士授权单位的导师,可申请认定我校硕士生导师。
四、遴选程序
1.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山西大同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书》(附件3)及《山西大同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附件4),并附上所填报的学术论文、著作、基金资助证明、奖励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同时上交原件审核)。
2.经所在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条件及专业发展规模等因素进行初步审查,学科带头人组织并签字,提出推荐意见,报研究生处。
3.经研究生处会同科研等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由研究生处聘请专家根据本条例对申报的教师进行评选,评选通过后报校学位委员会投票表决。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议表决。
5.表决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培训,合格后由校长颁发导师资格证书。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人对照遴选条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分别选填相应的学术型、专业型导师遴选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上报材料需按要求(附件5)分类装订成册,于2019年3月6日之前提交所属学科。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19年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按学科汇总后统一报校研究生处:
(1)申请人《申请书》(电子版)及装订材料2套;
(2)学科《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
六、注意事项
1.遴选表中所涉及的近3年指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已经被确定为其他硕士授予单位的兼职导师,也应填写《申请书》。
3.申报材料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受理:
(1)所填报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者或提供虚假证明者;
(2)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装订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玉亮、罗薇 电话:0352-7158695
电子版发送邮箱:250219035@qq.com
纸质报送地址:行知楼研究生处办公室1324室
附件:
1.山西大同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学科、专业一览表;
2.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条例(试行);
3.山西大同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书;
4.山西大同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
5.山西大同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装订要求。
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