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通知
时间:2021-05-26 16:55:26 来源: 访问量:
各学科学位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根据《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21年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数量
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名额不限。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设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从校级成果遴选推荐优秀成果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1.所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应为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并已结题项目;
2.所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须经过两年的教学实践检验;
3.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4.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1-2人。
三、申报方式
申报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项目主持人(完成人)向研工部提出申请,填写:
1.《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
2.《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3.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4.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支撑材料装订成1册上报;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材料。
各学科学位点需将申报情况汇总填报《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含电子版)盖章,及上述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6月1日下午18时前提交至研工部。
联系人:罗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352-5028008
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docx
附件4: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docx